泗水泉润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房屋建筑物附属物、设备、存货及其他资产包
围观数:126转让底价: 1,092.608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40237H1 | 保证金: 2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泗水泉润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14至2025-01-26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1-1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1-2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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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40237H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泗水泉润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房屋建筑物附属物、设备、存货及其他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1,092.60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1-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济宁晨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评估结果(万元) | 1,707.2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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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4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未按规定缴纳尾款,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资产将再次另行组织挂拍。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泗水泉润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对以下项目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同步展示。本次资产处置单位为管理人,监督单位为泗水县人民法院。该资产为泗水泉润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房屋建筑物附属物、设备、存货及其他资产包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受让,不可拆分。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附属物:共56项,主要为办公楼、宿舍楼、餐厅、仓库、污水处理工程及16个猪舍等。 (二)设备类:共70项,主要为自动饲喂系统、围栏、环境控制系统、锅炉、发电机及电子设备等。 (三)其他资产共30项,为泉润养殖公司院内栽植的绿化苗木。 (四)存货:镀锌管、电机、劳保用品、家具用具等在库周转材料。 以上资产情况,详见济晨评估评报字(2024)第1064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处置,并以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对标的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法院及管理人均不负责标的资产的清场交付。 五、竞买人需要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涉诉、罚没资产项目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六、看样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5689893776。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功竞得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明确知悉标的资产为无证资产,无法办理过户登记。项目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物权变更登记无法办理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及占用未出让地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及平台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有关费用、规划、环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发改、规划、环保、房管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明确知悉本项目标的资产所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自项目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若继续使用所占用土地的,需自行与出租人协商确认《土地租赁合同》,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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