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102户等5套配套商业用途房地产
围观数:220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2,079.13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495 | 保证金: 6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绿发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01至2026-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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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49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144 |
| 标的名称 | 山东绿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102户等5套配套商业用途房地产 | 转让底价 | 2,079.13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6-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2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深圳市瑞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27 |
| 评估结果(万元) | 2,079.13 | 备案单位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46.79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2006-12-01 | 用途 | 低密度生态型综合居住社区用地/健身中心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 □空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标的资产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102户、103户、104户、105户、106户共5户,权属证号为鲁(202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03659号,证载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含商服用地、公服用地等),证载房屋用途为低密度生态型综合居住社区用地/健身中心,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246.79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4层,建成时间为2006年12月,出让年期为居住用地70年,综合用地50年,使用期限自2004年8月26日起。 3、标的资产存在合法有效租赁,其中102户、103户、104户由物业公司作为业主餐厅使用,资产交割后物业公司可与受让方签订租赁合同;105户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106-1户租赁期为10年,自2025 年11月1日起至2035年10月31日止;106-2户租赁期为6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30年8月31日止。租赁合同等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4、房产无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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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01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60%,受让方同意《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并将保证金600万元转为首期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026年12月10日。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5%。 2、标的房产外观、结构、内部情况等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以产权证书载明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受让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101户、108户健身中心用途房地产项目。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瑞联资产评报字 QD0YXFC[2026]0035ZJGB号《资产评估报告》。 5、挂牌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2号楼101户、108户健身中心用途房地产。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2宗项目挂牌底价总和。如溢价成交,成交价格总和较挂牌底价总和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挂牌底价占2宗项目挂牌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全部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资产交割手续,并签署《房屋移交协议书》。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自《房屋移交协议书》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房屋移交协议书》签订之日(含当日)起,不得继续使用“鲁能”“中国绿发”“绿发”等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绿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十二区商业综合体1-901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杰 | 注册资本 | 155000万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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