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锅炉附件厂65.9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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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938.05万元
项目编号:SDZR240096 保证金: 28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18至2024-11-14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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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济阳县锅炉附件厂65.94%股权/SDZR240096)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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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济阳县锅炉附件厂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 呼志勇 成立日期 1993-09-24
注册资本 18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经营范围 锅炉附件设备的制造、农机具维修、房屋出租。(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4人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938.05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5.94 1187000
2 呼志勇 26.1 470000
3 董政宏 3.61 65000
4 李安锋 1.83 33000
5 燕路海 1.28 23000
6 高建国 0.28 5000
7 李照华 0.28 5000
8 王长城 0.17 3000
9 陈波 0.17 3000
10 王国华 0.17 3000
11 杜善国 0.17 3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772.17 3,493.1 1,279.0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857.96 857.96
审计机构 山东中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03-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840.11 3,524.99 1,315.1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2.94 -79.21 -79.21
审计机构 山东泉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4-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776.95 3,523.25 1,253.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 -48.51 -48.5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天德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7-02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840.11 4,947.57
负债总计 3,524.99 3,524.99
净资产 1,315.12 1,422.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938.05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泉会事财审字[2024]第1052号《审计报告》和天德汇评报字[2024]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机构地址 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62号408室
负责人 马骁 机构性质 机关
企业类型1 其他
持有产(股)权比例 65.9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94%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济南市 济阳县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批准单位名称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938.0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本次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处理企业经营多年可能产生的税费等未尽事宜,转让方不承担企业前期可能存在的欠付税费,受让方一旦受让,不得以企业转让前存有未缴纳税费等理由要求转让方退款或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需按照《济阳县锅炉附件厂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中第二条第(一)项第6条的规定,接收现有企业全部职工,延续原企业对职工相关费用的承担(包括为未退休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等),并承担企业可能存在的未清理到的欠付职工债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28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