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鲁A966VA日产尼桑皮卡转让项目
围观数:87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0.9733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812 | 保证金: 0.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17至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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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812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752 |
| 标的名称 |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鲁A966VA日产尼桑皮卡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0.9733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8-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2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鹏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0.9733 | 备案单位 |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机动车品牌 | 日产尼桑 | 车牌号码 | 鲁A966VA |
| 车架号 | LJNTGU2G2FN106479 | 权证 | 370025429367 |
| 登记日期 | 2015-04-27 | 颜色 | 灰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25597 | 年检至 | 2025-10-31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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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17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交易机构指定监管账户,款项全额到账后方可办理车辆过户、交接手续;逾期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2、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状态为闲置。 2. 标的车辆车身灰色,车架号LJNTGU2G2FN106479,发动机号为:844538X,排量2388ML,权属证号370025429367,初次登记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10月,截止2026年5月31日已行驶25597公里。车辆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强制报废期至2030年4月27日。 3. 机动车无租赁抵押情况;无重大事故和瑕疵情况。 4. 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5. 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保险不支持变更、过户。 6. 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车辆不带指标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8563799196。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3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3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实体现状接收标的。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作出受让决定的依据。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高春明 | 注册资本 | 8100.0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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