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泰花苑B区S3-4--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前社区锦泰花苑B区 14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162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5.16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78107 | 保证金: 1.548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23至2025-07-29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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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7810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607 |
标的名称 | 锦泰花苑B区S3-4--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前社区锦泰花苑B区 14套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5.16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7-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5.16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前社区锦泰花苑B区S3-4 | 出租面积 | 237m2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3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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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23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德仁路东;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锦泰国际南;黄河路北,为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范围内。 2、其他信息详见资产明细表。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须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自行协调水、电、网等事宜,如需安装水表、电表、网线,须自行协调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9、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48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新城街道办事处托前社区居委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庆朋 | 开办资金 | 0 | |
经费来源 | 其他 | 举办单位 | 居民委员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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