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灵云玉轩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35户债权
围观数:416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1,529万元 | |
项目编号:JRZC250069 | 保证金: 611.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21至2025-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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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RZC250069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青州市灵云玉轩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35户债权 | 转让底价 | 1,52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5-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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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可分期付款。保证金于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当日即自动转化为部分债权转让价款,剩余债权转让价款应于《债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内支付完毕。付款具体方案和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截至债权相应基准日,上述35户债权本金164,089,629.88元、利息203,852,500.20元、其他费用913,619.86元,债权总额368,855,749.94元。(详见附件清单)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前期缴纳的611.6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款。 4、其他交易条件: (1)在转让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如有)付清前,转让方享有标的债权所有权、自主管理权和最终处置权。 (2)受让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给予受让方15日宽限期,若宽限期内受让方仍未按照计划支付,转让方有权宣告待付交易价款提前到期并扣收受让方缴纳的转让价款、已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及保证金(如有),且有权选择:(a)解除协议,另行处置未交割的标的债权,受让方缴纳的转让价款、保证金(如有)及已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受让方应当承担违约期间每日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4倍LPR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b)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协议,对于逾期款项,每逾期一日,受让方还应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4倍LPR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3)受让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收受让方缴纳的转让价款、保证金(如有)及已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要求受让方赔偿转让方受到的损失。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11.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子坤 | 注册资本 | 49659823725.00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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