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的六个SF双层储油罐
围观数:72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0.38万元/吨 | |
| 项目编号:FMZC260032 | 保证金: 1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委托方: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5-20至2026-06-09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5-20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6-10 09:30:00 |
| 数量:1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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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FMZC260032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扣押的六个SF双层储油罐 | 转让底价 | 0.38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6-05-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济宁圣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09 |
| 评估结果(万元) | 0.475 | 备案单位 |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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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20 |
| 挂牌公告期 | 1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项目为扣押的六个SF双层储油罐,标的整体处置,不予拆分,标的未称重,具体重量以交割时实际称重为准。六个SF双层储油罐分别为100立方米储油罐2个,30立方米储油罐2个以及20立方米储油罐2个,罐体结构为内层不锈钢储油罐体、外层玻璃钢防护层(称重时需去除玻璃钢防护层),存放地点为济宁市高新区西王因村村西废弃加油站。 【特别提醒】受让方须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完毕相关设备,自行负责设备拆除期间标的物的存储、看管、拆卸、装车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 2、本次处置以单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请于5日内前往济宁市高新区公安局现场确认油罐实际重量,确认最终重量后需立即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全额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款成功后,买受人才可进行提货。 3、看样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西王因村村西废弃加油站。资产看样时间为挂牌之日(包含挂牌当日)起第5个工作日,10:00-11:00。看样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9353578986。 4、标的无发票、无凭证,标的资产一经受让,不可退换,意向受让方未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标的实际状况的认可。 5、交易标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网络竞价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本项目交易标的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6、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委托方和交易机构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各意向受让方详细勘察交易标的实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谨慎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查阅由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等),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交接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8、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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