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围观数:927转让底价: 1,850万元 | |
项目编号:JRZC230002 | 保证金: 3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1-09至2023-01-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1-09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1-1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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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RZC23000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 转让底价 | 1,85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1-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1-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1-0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基准日2022年8月20日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总额9,074.34万元,其 中本金7,934.17万元、利息1.140.17万元。(本项 目利息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 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 。 2、债权情况详见附件债权基本情况。 3、瑕疵及风险披露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协议》。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 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 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 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 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 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 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 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 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 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 本项目按下列方式组织交易: (1)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撤牌 ; (2)若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延期挂牌公告7个工作日。延期公告期满后无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 孰高原则协议成交;延期挂牌公告期间有其他意向受 让方报名的,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3)若公告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 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 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 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 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 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 体,亦不与本次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 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 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 亲属关系”,并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 主体,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 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 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 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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