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5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89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49.45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610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25至2026-07-08 |
| 数量: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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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610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253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5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49.45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6-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8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43.25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 | 出租面积 | 1221.6 |
| 出租用途 | 商务酒店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租金 | |
| 详细信息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产权证号:鲁(2022)济南市不动产第0087221、0087238、0087241、0087242、0087228、0087234、0087237、0087227、0087216、0087225、0087220、0087232、0087229、0087223、0087236、0087244、0087226、0087239、0087240、0087235、0087231、0087277、0087243、0087233号。 出租方将房产以现状出租,证载出租面积1221.6平方米,意向方可联系出租方协助踏勘现场。意向方参与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保证将来不得再以标的存在瑕疵、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事项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存在瑕疵、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事项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若由此导致对该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的,对因重新挂牌出租价格低于本次出租成交价格的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并赔偿给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有权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出租方要求为担保意向方履行义务而设置的保证金账户内意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意向方另行支付。意向方认可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房产具备使用条件。看房联系人:郭长城,电话:13515416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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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25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标的租赁期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增加当期租金的3%。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第一季度租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物业费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物业费在上期租金、物业费到期前,提前30日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将房产以现状出租,证载出租面积1221.6平方米,意向方可联系出租方协助踏勘现场。意向方参与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保证将来不得再以标的存在瑕疵、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事项为由主张任何权利。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存在瑕疵、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事项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若由此导致对该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的,对因重新挂牌出租价格低于本次出租成交价格的部分,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并赔偿给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有权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出租方要求为担保意向方履行义务而设置的保证金账户内意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意向方另行支付。意向方认可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房产具备使用条件。看房联系人:郭长城,电话:13515416856。 2.租赁单价不低于1.11元/平方米/天,年租赁费不低于49.45万元,物业费不溢价,溢价金额全部为租金溢价。(含:租金不低于43.25万元/年、物业费6.2万元/年;租金单价不低于0.97元/平方米/天、物业费单价0.14元/平方米/天),租赁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先付款后使用。 3.出租标的租赁期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增加当期租金的3%。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第一季度租金、物业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物业费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物业费在上期租金、物业费到期前,提前30日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除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项目保证金20万元外,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成交后首年年租金的12.5%。 4.承租方未能向出租房按时支付租金、物业费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物业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拖欠租金、物业费的1个月以上的,则出租房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租金、物业费等全部费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时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费、物业费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有欠费或因此产生纠纷,由承租方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交清欠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后隐患的项目。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拆迁、土地储备、政府整体规划等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腾退,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房屋用作承租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房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济南 | ||
| 法定代表人 | 陈相因 | 注册资本 | 75150.5964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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