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2-8栋2号--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平乐漓江小镇 12 套住宅、水岸西街10套商业房产
围观数:4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84.5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1225011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31至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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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225011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449 |
| 标的名称 | 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2-8栋2号--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平乐漓江小镇 12 套住宅、水岸西街10套商业房产 | 转让底价 | 84.5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0-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1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84.55 | 备案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桂(2024)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632号 | 地址 | 广西省桂林市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91.6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住宅 |
| 详细信息 |
1.此次转让资产位于广西省桂林市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2-8栋2号别墅,不动产权证桂(2024)平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632号,面积191.6㎡,权利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地块用途住宅,土地坐落于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土地使用权期限2017年9月8日起2083年6月30日止。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该处房产为住宅别墅,别墅独门独院上下三层,院落大周边环境幽静空气清新适合养生,可做旅游度假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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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3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平乐县漓江小镇12套住宅别墅转让标的资产拆分受让。水岸西街10套商业用房转让标的资产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平乐县漓江小镇12套住宅别墅和水岸西街10套商业用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面积共2695.42㎡,土地坐落于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平乐县上游村漓江古韵博览园水岸西街,权利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地块用途住宅、商业服务,平乐县南佛村委漓江小镇展示中心12套住宅别墅土地使用期限2017年9月8日起至2083年6月30日止,平乐县上游村漓江古韵博览园水岸西街10套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2055年1月9日止。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5】第024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 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粥店街道天平湖路70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冬 | 注册资本 | 290000000元 |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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