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翡丽手表(F-11)--手表四块、大鑫黄金金条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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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5.28万元
项目编号:SSZC210015H03 保证金: 0.6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委托方: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25至2021-05-06
竞价开始时间:2021-04-2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5-07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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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SZC210015H03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百达翡丽手表(F-11)--手表四块、大鑫黄金金条两根 转让底价 5.28万元
挂牌日期 2021-04-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5-06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6.6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4-25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为法院罚没资产,包括手表四块、大鑫黄金金条两根。标的可整体受让,也可拆分受让。
2、标的资产情况:
(1)百达翡丽(PATEK PHILIPPE)品牌,编号F-11,18K金表壳、表扣,皮表带,手动机械,基准日时为六成新。
(2)积家(JAEGER-LECOULTRE)品牌,编号F-15,18K金表壳、表扣,皮表带,带日历,自动机械,基准日时为六成新。
(3)劳力士(ROLEX)品牌,编号B-64,钢间金表壳、表带,钢表扣,带日历,表盘镶钻,自动机械,基准日时为六成新。
(4)欧米茄(OMEGA)品牌,编号F-2,18K金表壳、表带、表扣,表盘及表壳镶嵌,指针式石英腕表,基准日时为七成新。
(5)大鑫黄金金条一根,编号F-50,长方形,一面印记;AU.9999、200g,储值金条、NO.8000122。纯度:足金。质量:200.02克。
(6)大鑫黄金金条一根,编号F-51,长方形,一面印记:大鑫黄金、AU.9999、200g,一面印记:储值金条、NO.8000122。纯度:足金。质量:200.02克。
标的详情见山海高评报字(2020)第1115-3、5、7、9、14、15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一经受让概不退换,标的物所在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3、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规格、型号、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可能存在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
5、标的实际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请谨慎购买。
6、标的咨询联系人:王经理,19853163331,19853163338。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割和转运,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且委托方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法院指定地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的包装、运输等责任,相关费用或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易和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运输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有权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