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1、52号内“世茂天际”T1号楼52半层面积517.22㎡15年使用权
围观数:123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0.000092万元/平方米·天 | |
项目编号:SWZC250698 | 保证金: 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02至2025-07-15 |
数量:2831779.5平方米·天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698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487 |
标的名称 | 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1、52号内“世茂天际”T1号楼52半层面积517.22㎡15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0.000092万元/平方米·天 |
挂牌日期 | 2025-07-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青岛鼎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31 |
评估结果(万元) | 0.000092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156号 | 出租面积 | 517.22㎡ |
出租用途 | 办公或酒店经营 | 出租期限 | 15年 |
免租期限 | 9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度支付 |
详细信息 |
1、本次出租房产基本信息 位置: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156号 面积:52半层517.22㎡ 现状: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建筑结构完好,具备改造为酒店的基础条件。 52层坐落在芝罘区大马路52号内5403号等,房屋权证鲁【2022】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12860号,房屋用途:商务用地、公寓式酒店。 该房屋所有权人为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房屋无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2、出租模式 租赁期限:15年。 3、出租期间,出租方有权出售房产并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权,但需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在出租合同解除后将租赁物交付出租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和剩余未到期租金。出租方出售房产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4、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原出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般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出租方应退还承租人租房押金、剩余未到期租金。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0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季支付租金,且向出租方缴纳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首期租金缴纳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租金后续直接划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出租房产基本信息 位置: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156号 面积:52半层517.22㎡. 现状: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建筑结构完好。 52层坐落在芝罘区大马路52号内5403号等,房屋权证鲁【2022】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12860号,房屋用途:商务用地、公寓式酒店。 该房屋所有权人为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房屋无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2、出租模式 租赁期限:15年。 3、出租期间,出租方有权出售房产并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权,但需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在出租合同解除后将租赁物交付出租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和剩余未到期租金。出租方出售房产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4、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原出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般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出租方应退还承租人租房押金、剩余未到期租金。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青鼎联评报字【2025】第1014号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季支付租金,且向出租方缴纳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首期租金缴纳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持房产状况良好,如产生提前退租时,不得存在建筑安全隐患。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青岛国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99号5号楼23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民 | 注册资本 | 陆亿壹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