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清算资产--东八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围观数:447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1.87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163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济南市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1至2024-11-27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2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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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163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清算资产--东八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 转让底价 | 1.87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永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875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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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为济南市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清算资产。 3.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需现场加盖转让方章),《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鲁永晟评字(2024)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看样联系人 :刘经理 电话:18563799196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相关拆除资质,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手续办理、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向转让方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交易标的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清理运输完成,场地达到平整整洁,由转让方验收合格。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元。拆除清运完成,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市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亚松 | 注册资本 | 114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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