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双排驾驶室焊装线等资产包
围观数:235转让底价: 56.9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0006H2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0至2024-10-29 | 竞价开始时间:2024-09-20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0-3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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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006H2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0022-4 |
标的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所属双排驾驶室焊装线等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56.9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9-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评估结果(万元) | 81.31 | 备案单位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双排驾驶室焊装线等 | 生产厂家 | 天津国际铁工焊接装备有限公司等 |
计量单位 | 台(套) | 数量 | 8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厂区内 | ||
详细信息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机器设备清单数量为8台(套),实有数量8台(套),购置于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包括全自动软水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循环水自动水处理器、冷却塔、保温箱、悬挂点焊机轨道滑车系统、驾驶室吊具和双排驾驶室焊装线。经产权持有单位管理人员鉴定可以移地原用途继续使用,截至资产清查日均处于闲置状态,除少部分设备未拆除外,其余设备均已拆除存放在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厂区内。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0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3)第0208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本次资产转让不提供技术资料。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本次处置仅为设备,不包含电源线、水管、天然气管、压缩空气管等管路。 5、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100%。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9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资产包区域内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税费。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 | ||
法定代表人 | 曲正堂 | 注册资本 | 187128.54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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