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报废资产
围观数:828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1,077.48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312 | 保证金: 3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26至2025-01-23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2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1-2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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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312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962 |
标的名称 |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报废资产 | 转让底价 | 1,077.4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077.48 | 备案单位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机器设备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济宁兖州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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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6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价为含税价,本批资产处置中涉及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设备,转让方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2009年1月1日之后的设备,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两者所占百分比区分,两种发票具体情况以出让方财务部门所开发票金额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并承担两种发票金额的差异造成的损益。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其他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4)第 1062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转让方开具开工令后9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清运工作,如因受让方未按规定运输完毕标的,带来的一切保管责任及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换证为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施工进行管理。如拆除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拆除及运输须按照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管理办法和要求拆除及运输标的资产,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必须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现场勘验需携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以自行鉴定为准;若未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受让方违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处置完资产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必须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方可离厂。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等履约保证金。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9、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须将拆除区域自行围挡,并对拆除区域内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设备、房屋建筑等进行防护,确保拆除过程中不损坏此设备、房屋建筑等。拆除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围挡受让方自行回收。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入厂区人员及有关作业需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费用,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拆除方进入厂区作业前须与转让方签订《拆除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列入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目录的机电设备及特种设备处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淘汰设备和特种设备需依法去功能化,不得整体出厂。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且转让标的明细以出让方现场交割明细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能微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建设路明湖国际广场 | ||
法定代表人 | 郭仁龙 | 注册资本 | 28569.976074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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