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集装箱挂车1辆--重型半挂牵引车3辆、重型集装箱挂车8辆
围观数:435转让底价: 9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20694H09 | 保证金: 1.0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青岛顺鑫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9-16至2022-09-29 | 竞价开始时间:2022-09-1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2-09-30 1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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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0694H09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重型集装箱挂车1辆--重型半挂牵引车3辆、重型集装箱挂车8辆 | 转让底价 | 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2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红岩 | 车牌号码 | 鲁UN9937 |
车架号 | LZFH25R31KD020340 | 权证 | 370036796578 |
登记日期 | 2019-05-27 | 颜色 | 红 |
排量(ml) | 数量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325170 | 年检至 | 2023-05-31 |
详细信息 |
1.本项目资产包含11个标的,每个标的单独受让。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所列设备资料及现状仅供参考。 5、挂牌价格不含增值税,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标的查看联系人:张岩 联系方式:17305421117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9-1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资产包含11个标的,每个标的单独受让。 2、标的资产为青岛顺鑫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资产。 3、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所列标的资料及现状仅供参考。 5、标的挂牌价格不含增值税,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标的查看联系人:张岩,联系方式:17305421117。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集装箱半挂车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安保、拆卸、转运等费用)和其他交费义务不明确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30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标的挂牌价格不包含增值税,也未包含实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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