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山饭店所属海淀区安宁庄后街 12 号院(二楼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163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15.992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51379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北京泰山饭店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21至2025-12-11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2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2-12 10:00:00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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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1379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644 |
| 标的名称 | 北京泰山饭店所属海淀区安宁庄后街 12 号院(二楼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三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15.992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5-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1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天利亿丰(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115.992 | 备案单位 | 山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泰山饭店所属海淀区安宁庄后街 12 号院 | 出租面积 | 716m² |
| 出租用途 | 办公、培训、展厅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详细信息 |
1、本次租赁的标的会议楼二层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一起出租。2、出租标的位于北京泰山饭店会议楼二层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面积约为 716.00 ㎡,具体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承租人负担清理、维修费;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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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2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出租方,其余季度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季度10日前(如遇节假日,支付日期可顺延)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租赁的标的会议楼二层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一起出租。 2、出租标的位于北京泰山饭店会议楼二层西侧仁爱厅、儒风厅、春秋厅及公区面积约为716.00㎡,具体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承租人负担清理、维修费;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3、该房产出租用途为办公、培训、展厅,有房屋产权证。 4、出租标的租赁期为3年。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季付,承租方应当在每季度10日前(如遇节假日,支付日期可顺延)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标的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租金价格无涨幅。 5、出租标的房屋各自独立,但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出租方,其余季度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季度10日前(如遇节假日,支付日期可顺延)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仅作为办公、培训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途。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水电暖维修和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出租价格包含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空调费。水电费需单独收取。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禁止承租方使用燃气瓶。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交纳保证金20万元,项目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号。合同期间中途退租,房屋租赁保证金不再退还。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泰山饭店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后街12号院1号楼 | ||
| 法定代表人 | 韩峰 | 注册资本 | 4892.894万美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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