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房第五间--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所属滕州5套沿街门头房两年使用权
围观数:1713转让底价: 3.644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0418H01 | 保证金: 0.7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挂牌起止日期:2020-11-18至2020-12-01 | 竞价开始时间:2020-11-1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0-12-02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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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0418H01 | 监测编号 | SWZC2041805-2 |
标的名称 | 门头房第五间--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所属滕州5套沿街门头房两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3.644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0-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2-0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03-30 |
评估结果(万元) | 3.6442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平行路268号南大门南侧从北往南第五间 | 出租面积 | 66.12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2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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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1-1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可拆分出租,门头房之间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平行路268号南大门南侧从北往南第四间、第五间、第六间、第七间、第八间,每一间面积均为66.12㎡。 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两年。 4、出租方承诺协助承租方进行腾房事宜。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长恒信评报字(2020)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崔经理,联系电话:0531-86196151。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7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9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单松炜 | 注册资本 | 6026.08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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