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DE1735捷达牌小型轿车--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鲁DE1735轿车与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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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3万元
项目编号:SWZC23074801 保证金: 0.09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挂牌起止日期:2023-09-14至2023-10-1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9-14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1 10:00:00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307480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鲁DE1735捷达牌小型轿车--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鲁DE1735轿车与农用车 转让底价 0.3万元
挂牌日期 2023-09-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0-1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0.24 备案单位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车牌号码
车架号 权证
登记日期 -- 颜色
排量(ml) 数量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年检至 --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9-14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鲁DE1735捷达牌小型轿车,车身灰色,燃料类型:汽油;核定载客:5人;车架号:LF2A11G93079731,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08月31日,年审到2018年8月31日,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停放时间较长,电瓶损坏,发动机无法启动,车身漆面大面积脱落,内饰脏、乱、差,轮胎报废。
2、时风牌无牌农用三轮车,无牌,2013年10月出厂,已损坏,零部件缺失,状况极差,无法修复使用。
3、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其他事项详见山祥鉴评字【2023】第0010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登记挂牌手续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如转让标的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及特种设备车辆请特别注意。)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9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邹坞镇东防备村
法定代表人 邓贞爱 开办资金 0
经费来源 其他 举办单位 村民委员会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高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0632-5108977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