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雪野莱商学府资产五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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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00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60331 保证金: 6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6-04-20至2026-05-06
数量:5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60331 监测编号 GR2026SD1000806
标的名称 莱商银行雪野莱商学府资产五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20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6-04-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06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鼎合佳业(济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5-05-21
评估结果(万元) 189.81 备案单位
地址 济南市莱芜区雪野旅游区环湖南路99号 出租面积 28890.1㎡
出租用途 酒店经营 出租期限 2026.8.1-2031.7.31
免租期限 2026.8.1-2026.8.31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详细信息

本标的资产包含莱商学府宗地面积共计56722.6平方米,共有三幢房产,总面积28890.1平方米。其中第1幢共4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3238.52平方米,第2幢共5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24779.88平方米,第3幢共4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871.7平方米。主要用于酒店管理和经营。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4-20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年份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资产包含莱商学府宗地面积共计56722.6平方米,共有三幢房产,总面积28890.1平方米,其中第1幢共4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3238.52平方米,第2幢共5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24779.88平方米,第3幢共4层(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871.7平方米。包含整个酒店的各类现状设施设备,主要用于酒店管理和经营。标的资产不得进行场地分割,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经营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委托他人经营。
2、本标的资产目前正在对外委托经营中,经营到期日2026年6月30日,原受托经营方经营到期后退出经营,相关资产退还并移交委托方。若标的资产经公开挂牌确定新承租人并签署合同,由出租方按照新签署的《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向新承租方移交,移交期1个月。
3、要求本标的资产的承租方必须保持全部房产、庭院、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建筑、附属用房及观光塔的屋面防水、外立面、外墙和地面石材、室内装饰(吊顶、栏杆、墙面、地面、配电及供水设施等)的维护保养;(2)庭院内绿化、道路、地面、护栏、台阶、防腐木等的维护保养;(3)供水、供电、供暖、空调主机、发电机、洗衣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梯等全部设备的维护保养;(4)酒店内的全部附属用品(家具、音响设备、厨房设备等)的维护保养。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优美,完善所有配套设施,如因自然损坏的设施及使用期限已满必须更换或更新设备的,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上述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为能满足本标的资产用于正常的酒店经营,承租方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可对合同内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饰,改造费用自行承担。
5、根据经营需要,承租方有权按有关法规自行招聘酒店工作人员,但现有酒店工作人员应优先招聘使用。
6、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因原租赁方日常经营中实际自行投入部分设施,在其撤离时可能同时撤走,现场踏勘所见营业现状为原租户日常保持的门店状况,新的承租方应充分知晓中标入驻接收时可能存在与踏勘所见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意向承租方办理招租登记时须提交经出租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踏勘须提前预约,标的资产查看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31-78861551。
7、标的资产租赁期为5年,免租期1个月。
8、本标的评估值189.81万元/年(不含税),挂牌价格200万元/年(含税)。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鼎合评报字(2025)第C08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需在出租方指定人员陪同下查看现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现经营的酒店已被纳入酒店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政府采购会议定点饭店,具备承接大型政务、商务会议活动的服务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资产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经营资质等证照由承租人自行办理,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全部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成为最终承租方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同意出租方对相应标的重新挂牌,同时,该标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标准按最终成交价格除以12计算),并足额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详见合同),若承租方未按上述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承租方违约,该标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6、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按照现行市场价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额不足,则承租方应照现行市场价赔偿。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足额缴纳第一年租金,款项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承租方未按上述时限足额缴纳第一年租金,即视为承租方违约,该标的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自行对场地进行整理、装修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得拆除。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宗资产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经营期间,必需合理使用和维护所有房产及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放任所有资产设施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对各类需及时维修和维护保养的房产、墙体、屋面防水、道路、桥梁、护栏、庭院绿化、室内装饰、家具、电子设备、水、电、气、暖、空调、电梯等各类设施设备放任不管,任其损坏损失,否则,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资产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所有房产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资产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7、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所有资产及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承租方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且营业执照主营业务中包含酒店管理或住宿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承租方或其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中至少有1家四星级或以上标准酒店且持续经营超过3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提供带星级编号的牌照图片。
4、承租方需提供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由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应显示连续盈利,以审计报告利润表中显示净利润正数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法定代表人 李九旭 注册资本 4245694679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许刚 看货联系电话 0531-78861551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合同模板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