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手机
围观数:71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0.55万元 | |
| 项目编号:SSZC260091 | 保证金: 0.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委托方: 鱼台县人民法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4-29至2026-05-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4-29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5-14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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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SZC260091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七部手机 | 转让底价 | 0.5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4-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泓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0.55 | 备案单位 |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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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29 |
| 挂牌公告期 | 9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七部手机。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标的物信息如下: 标的一:iPhone7手机,型号号码:MNH22CH/A,总容量:128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轻微刮痕,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标的二:荣耀Magic5,处理器:第二代骁龙8移动平台,运行内存12GB,手机存储总容量256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轻微刮痕,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标的三:荣耀畅玩20,型号:KOZ-AL00处理器:Unisoc T610,运行内存4GB,手机存储总容量128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刮痕,维护保养状况较差。 标的四:华为nova13,运行内存12GB,存储总容量:512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轻微刮痕,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标的五:Redmi Note 10 Pro,存储空间128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刮痕,维护保养状况较差。 标的六:OPPO A3 5G,型号:PKA110,处理器:高通骁龙6955G八核,运行内存12GB,存储空间256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轻微刮痕,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标的七:iPhone 15ProMax,型号:MU2N3CH/A,总容量256GB,可正常开机,屏幕、机身有轻微刮痕,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标的具体事项详见鲁垚评字[2026]第ZC0403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意向竞买人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所处置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部手机都没有充电器、耳机等配件,充电后可以正常开机启动。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其外观、质量、能否正常使用等问题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联系人:单经理,联系电话:13021788778。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以及无法办理相关转让登记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由竞买人本人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委托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方不负责邮寄。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标的现状进行交割;如公告及评估报告内容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交割时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委托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单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3021788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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