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童海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港区40.8亩土地出租3年使用权
围观数:3转让底价: 61.404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607 | 保证金: 1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童海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6-13至2025-06-19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6-13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6-20 10:00:00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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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60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265 |
标的名称 | 山东童海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港区40.8亩土地出租3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61.404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6-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1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日照大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17 |
评估结果(万元) | 61.404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标的状态:□闲置 ☑在租 □自用 允许装修:否 出租面积:40.8亩 出租用途:货物仓储 出租期限:3年 免租期限: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13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 2、出租标的租金为61.4040万元/年。租期3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与首年租金保持一致。挂牌价为含税价格,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当在每个承租年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年租金。 3、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宽带、供暖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不符合中石化安全管理规定的,以及出租方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禁止承租方使用燃气瓶。 5、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6、原承租人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应按照招租公告要求场内行权并办理相关手续。标的资产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参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日照大华评估[2025](资)字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相关条件未全部披露,完整版详见附件《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货场租赁合同》及《货场租赁HSE协议》(合同与协议模板见附件),并在《货场租赁合同》及《货场租赁HSE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当在每个承租年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当年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货场租赁合同》及《货场租赁HSE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期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可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部分转租或用其他任何方式交与第三方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用途或转租分租进行改造或利用出租标的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货场租赁合同》及《货场租赁HSE协议》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出租标的物及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经出租方同意所使用或者安装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以届时双方的约定为准。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如出现政府征用出租方场地、出租方总部发展规划需要等其他特殊情况,承租方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撤走相关人员和具有可拆除迁移性的设备。承租方负责环保治理整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且租赁终止后其环保投入权益无偿转让给出租方。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因自身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其他投资和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若需安装新设施设备,在设备进场、安装等重大事项前须事先与出租方协商,协商同意后方可安装。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需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的安全完整,接受出租方对土地安全、环保的管理和检查,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童海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童海路 | ||
法定代表人 | 贺培玉 | 注册资本 | 106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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