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4鲁A2B18N凯迪拉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围观数:266转让底价: 5.4219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09503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12至2024-11-25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1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6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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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09503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402 |
标的名称 | 标的4鲁A2B18N凯迪拉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 转让底价 | 5.4219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16 |
评估结果(万元) | 5.4219 | 备案单位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凯迪拉克SGM7200AAA1 | 车牌号码 | 鲁A2B18N |
车架号 | LSGAR5ALXFH084911 | 权证 | 310004085290 |
登记日期 | 2015-06-17 | 颜色 | 灰 |
排量(ml) | 2.0T | 数量 | 1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4.4698 | 年检至 | 2025-06-30 |
详细信息 |
型号:凯迪拉克SGM7200AAA1,车架号:LSGAR5ALXFH084911,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6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6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8月6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44698公里。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资产包含6宗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受让。 2、标的车辆情况如下: 标的1:鲁A8M93G奥迪,型号:FV7201BACBG,车架号:LFV3A24G7E3156791,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6月26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6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6月25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117637公里。 标的2:鲁A3M30K奥迪,型号:FV7201BACWG,车架号:LFV3A24GXD3092261,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0月23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10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2月26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95895公里。 标的3:鲁A2Z5E0别克,型号: SGM7207TATA,车架号LSGGF53F9BH197494,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1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2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2月6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95728公里。 标的4:鲁A2B18N凯迪拉克,型号:SGM7200AAA1,车架号:LSGAR5ALXFH084911,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6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6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8月6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44698公里。 标的5:鲁A7M35G别克,型号:SGM6521ATA,车架号:LSGUA83B2CE009742,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8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8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8月11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154763公里。 标的6:鲁A8P8G9江铃全顺,型号:JX6570T-M4,车架号:LJXCMDJDXFT121136,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3月1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3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截止2024年11月已行驶49000公里,此标的现存放于烟台市莱山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的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辛树人 | 注册资本 | 壹仟壹佰壹拾贰亿零玖佰陆拾贰万玖仟捌佰叁拾陆元整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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