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11-1号底层商铺10年使用权
围观数:115转让底价: 192.8623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0709 | 保证金: 8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7-31至202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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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709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1550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11-1号底层商铺10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192.8623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7-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21 |
评估结果(万元) | 189.648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11-1号 | 出租面积 | 1467.75㎡ |
出租用途 | 商铺 | 出租期限 | 10年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付 |
详细信息 |
1.标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居民楼环绕,省直机关宿舍楼较多,北向为燕子山小区中心公园,东向为燕山小学,南邻冶金宾馆。房产证总面积为1467.75㎡。 2.标的物以现状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3.标的物目前为在租状态,租赁期至2024年9月15日;其中20号门头房(面积86㎡)租赁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3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每年分两期支付,前3年每年租金分别为成交价/年。 房租递增:每3年租金递增3%。其中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后每期的支付日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装修免租期3个月。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居民楼环绕,省直机关宿舍楼较多,北向为燕子山小区中心公园,东向为燕山小学,南邻冶金宾馆。房产证总面积为1467.75㎡。 2.标的物以现状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3.标的物目前为在租状态,租赁期至2024年9月15日;其中20号门头房(面积86㎡)租赁期至2027年12月31日。 4.标的查看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13012753115。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364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全权负责房屋财产安全,并承担安全问题的所有责任及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均由承租方办理和承担(包括工商、税务、消防、人防、节能、卫生、特种行业许可等),并承担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和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水电气,物业,安保,垃圾清运,污水排放,室外绿化及各种费用支出)。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租期内,受让方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如发生投诉、信访问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资产。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受让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并将租赁房屋装修图纸和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1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受让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受让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免租期内需完成商铺电力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表移至配电室统一管理,更换配电室至各商铺电缆、商铺内不合规电线电缆;租赁期内自行负责房屋和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改造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内与入驻商户建立良好契约关系,如发生投诉、信访问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资产。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山路134号 | ||
法定代表人 | 史宏伟 | 注册资本 | 6762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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