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92号楼西临车库用房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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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6.00644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0032H 保证金: 1.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2-21至2024-02-27
竞价开始时间:2024-02-21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2-28 10:00:00
数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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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032H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0264
标的名称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92号楼西临车库用房5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6.00644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2-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1-17
评估结果(万元) 6.00644 备案单位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92号楼西临 出租面积 68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3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92号楼西临车库用房使用权,面积合计约为68㎡。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该处资产无水电,一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的开户及接入等工作,详细情况可联系出租方进一步了解。

5、该处资产门外目前存在露天摊位阻碍房屋使用的情况,承租方需自行清理露天摊位使之具备使用条件。

6、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

7、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31228-1号《估报告》。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2-21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92号楼西临车库用房使用权,面积合计约为68㎡。
3、转让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该处资产无水电,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的开户及接入等工作,详细情况可联系出租方进一步了解。
5、该处资产门外目前存在露天摊位阻碍房屋使用的情况,承租方需自行清理露天摊位使之具备使用条件。
6、标的房屋租赁期为5年。
7、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估20231228-1号《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物业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房屋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房屋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已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1.出租期限5年,免除装修改造期3个月租金,租金每2年递增3%。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财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杰 注册资本 10亿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蔡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1861545816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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