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朝山街80号部分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围观数:140
转让底价: 110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40338 保证金: 3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08至2024-05-13
竞价开始时间:2024-05-08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5-14 10:00:00
数量: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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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338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朝山街80号部分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转让底价 11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5-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110 备案单位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80号 出租面积 1317㎡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出租期限 8年
免租期限 3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八年,前三年房租不变,自第四年起房租每年递增2%。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提前30日支付下半年租金,先付后用,以现汇方式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详细信息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所属朝山街80号部分办公楼的八年承租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80号。转让底价:110万元/年。出租期限:8年。

项目说明:

1、标的物整体出租,不予拆分。租赁建筑面积为1317㎡(一层310㎡、二层252㎡、四层250㎡、五层505㎡),以实际测绘为准。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

3、该资产所有权人为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有不动产产权证。房租租赁合同与山东信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权属企业)签订。

4、出租标的租赁期为八年,该标的以第一年租金110万元/年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

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八年,前三年房租不变,自第四年起房租每年递增2%。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提前30日支付下半年租金,先付后用,以现汇方式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5、装修免租期3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6、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7、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

8、标的查看联系人:孟经理,联系电话:15650077969。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5-08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八年,前三年房租不变,自第四年起房租每年递增2%。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提前30日支付下半年租金,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所属朝山街80号部分办公楼的八年承租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80号。转让底价:110万元/年。出租期限:8年。
项目说明:
1、标的物整体出租,不予拆分。租赁建筑面积为1317㎡(一层310㎡、二层252㎡、四层250㎡、五层505㎡),以实际测绘为准。
2、出租方以现状出租。
3、该资产所有权人为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有不动产产权证。房租租赁合同与山东信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权属企业)签订。
4、出租标的租赁期为八年,该标的以第一年租金110万元/年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
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八年,前三年房租不变,自第四年起房租每年递增2%。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提前30日支付下半年租金,先付后用,以现汇方式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5、装修免租期3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6、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7、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以及出租人认为不合适经营的业态。
8、标的查看联系人:孟经理,联系电话:15650077969。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若摘牌(中标)后放弃承租(包括但不限于不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完全知悉承租房屋的现场情况(包括物理现状、周边情况、产权状况、规划条件、租赁项目结构、基本设施及相关配套等相关状况已充分调查和知晓,确认租赁标的符合其租赁目的并自愿承租;租赁项目的交付标准以实际现状为准。),对承租房屋现状没有异议。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合规合法经营,不得转租,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物装修需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规定,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屋租赁期满或因解除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承租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装修剩余价值或补偿、赔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转租,不得对承租房屋设定抵押和担保等权利负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承租房屋及管道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毁损的,由承租方按原样恢复或原价赔偿。
9、租赁期间,因意向承租方装修改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意向承租方拒不维修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费用。无法修复的,意向承租方负责赔偿。
10、租赁期间,意向承租方是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消防、环保承担主体责任,承租期间出现生产安全、消防、环保及人员事故,由承租方完全负责。意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应当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1、租赁期间,出租方或其上级管理单位因政府项目建设规划等政府需求原因,需使用该承租房屋时,出租方具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需于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两个月内将承租房屋腾空退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根据实际租赁时间(至腾空退还房屋前)交纳租赁费用。
12、租赁期间,出租方或其上级管理单位因政府项目建设规划等政府需求原因,需使用该承租房屋时,本合同终止。政府或拆迁单位支付的房屋及土地的赔偿或补偿(如有)归出租方所有,如政府或拆迁单位支付的补偿包含有关装修损失的费用,则装修损失补偿归意向承租方所有;否则意向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主张包括装修损失在内的任何赔偿、补偿及剩余价值。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竞价)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承租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承租房屋为由退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资金、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未被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4.意向受让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受让;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东街道经十路15982号第一大道17楼
法定代表人 魏正杰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孟老师 看货联系电话 15650077969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