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昊海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阳市华融新苑小区3宗房产
围观数:27资产包编号:SWZC251482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海阳市昊海置业有限公司
子标的列表
暂无子标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 资产包编号 | SWZC251482 | |||
| 包名称 | 海阳市昊海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阳市华融新苑小区3宗房产 | 包类型 | 企业实物资产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鲁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15 | |
| 评估结果 | 39.25 | 备案单位 | 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16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资产已办理产权变更,权属明确无争议。 2、标的闲置中,可办理过户及房产证。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商评咨字[2025]第0100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勘探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标的现状转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阳市昊海置业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海盛路77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伟 | 注册资本 | 1379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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