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围观数:1814转让底价: 4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072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2-28至2023-03-06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2-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3-0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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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072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167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 转让底价 | 4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2-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鲁扬信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评估结果(万元) | 43.487 | 备案单位 | 微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为10项房屋建(构)筑物及25项机器设备。其中,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为实罐车间、肉食车间、锅炉室等,机器设备主要为高压抽空锅、冲床、高压泵等。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2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为10项房屋建(构)筑物及25项机器设备。其中,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为实罐车间、肉食车间、锅炉室等,机器设备主要为高压抽空锅、冲床、高压泵等。 3、转让标的均以移交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房屋建(构)筑物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建(构)筑物外观、质量、面积、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程度等不作担保。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里所列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等仅作参考,机器设备存在无法使用、损毁、丢失、部件缺失情况,转让方对机器设备的数量与质量不作担保。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转让价为不含税价。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评报字[2022]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办证、过户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起 10 日内,自行准备拆除、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完成机器设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5、意向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微山县鲁桥镇 | ||
法定代表人 | 贾凤君 | 注册资本 | 66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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