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矿业盟鲁公司园区闲置厂房对外租赁项目
围观数:468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421.6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41017 | 保证金: 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盟鲁采矿工程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0-25至2024-11-07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0-2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11-08 10:00:00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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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017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2205 |
标的名称 | 鲁西矿业盟鲁公司园区闲置厂房对外租赁项目 | 转让底价 | 421.6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10-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9 |
评估结果(万元) | 421.6 | 备案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宁高新区王因镇崇文大道南、泰山路东 | 出租面积 | 24948㎡ |
出租用途 | 主要进行钢结构件等加工生产,不得从事化工类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 | 出租期限 | 三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电汇,分期支付。1.租金费用每月支付一次。自租赁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出租方每月25-29日出具房屋租赁费用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自接到发票之日,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一次足额支付。 2.合同签订后,第一次缴纳租金费用时需交两个月的租金,其中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金,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赁房屋的押金,待租赁期满后,验收无问题后无利息一次性退还。 | |
详细信息 |
1.出租厂房坐落在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崇文大道南、泰山路东,盟鲁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内。位于工业园西部1#厂房最南端三垮及办公区、2#厂房最南端一跨及一间办公室、卫生间,实测面积为24948㎡,结构为混凝土框架、钢架,厂房设施条件具有基本水、照明、电、气设施;现有地面、墙面等房屋结构、状况完好。同时拟出租与车间相配套的辅助设施(车间外道路不包含绿化带)面积实测为7500㎡,辅助设施现均完好。 2.标的整体出租,标的房屋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期限为3年,在租金价格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3.承租方需主要进行钢结构件等加工生产,不得从事化工类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 4.项目挂牌及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签订合同后,出租方开具9%增值税发票,承租方按约定并支付租金、税费等费用。 5.出租方提供现有的供水设施,单独计量收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自行安装计量表,计量表由出租方检测检验后方可使用。承租方承担水费,根据出租方缴纳水费标准×实际用水量(承租方)据实结算。用水量经双方共同抄表签字确认形成用量表,承租方所用水费按季度一次足额以银行电汇转账出租方账户。 供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用电负荷设备、电费等。物业管理服务及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2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付款方式:电汇。 租金收纳方式:1.租金费用每月支付一次。自租赁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出租方每月25-29日出具房屋租赁费用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自接到发票之日,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一次足额支付。 2.合同签订后,第一次缴纳租金费用时需交两个月的租金,其中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金,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赁房屋的押金,待租赁期满后,验收无问题后无利息一次性退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厂房坐落在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崇文大道南、泰山路东,盟鲁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园内。位于工业园西部1#厂房最南端三垮及办公区、2#厂房最南端一跨及一间办公室、卫生间,实测面积为24948㎡,,结构为混凝土框架、钢架,厂房设施条件具有基本水、照明、电、气设施;现有地面、墙面等房屋结构、状况完好。同时拟出租与车间相配套的辅助设施(车间外道路不包含绿化带)面积实测为7500㎡,辅助设施现均完好。 2.标的整体出租,标的房屋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期限为3年,在租金价格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可优先获得租赁权。 3.承租方需主要进行钢结构件等加工生产,不得从事化工类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 4.项目挂牌及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签订合同后,出租方开具9%增值税发票,承租方按约定并支付租金、税费等费用。 5.出租方提供现有的供水设施,单独计量收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自行安装计量表,计量表由出租方检测检验后方可使用。承租方承担水费,根据出租方缴纳水费标准×实际用水量(承租方)据实结算。用水量经双方共同抄表签字确认形成用量表,承租方所用水费按季度一次足额以银行电汇转账出租方账户。 供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用电负荷设备、电费等。物业管理服务及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房屋目前处于在用状态。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需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 1.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房屋租金,开具发票、收据。承租方足额交付租金,及相应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权利。 2.出租方为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性,由出租方维修,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合同租赁范围内的厂房及有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以交付现状为准,因质量问题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安全性问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修缮、维护均有承租方负责(如房屋老化漏雨等),人为造成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3.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在30日内将自身物品全部搬出并将该房屋退还给出租方。同时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占用天数折算收取租金,承租方按实际结算金额于搬离后30日内一次性足额向出租方支付完毕。 4.出租方有权利要求承租方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厂房,且严禁承租方将厂房转租。 5.承租方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承租。 6.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租赁区域内一切设施的维护、维修等,严禁私拉乱接线路、严禁储存或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因承租方使用房屋不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责任及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结构。承租方如需装修的,如对办公区域装修或厂房等区域增加固定生产设施,应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除所有权归属承租方的可移动设施(如行车、办公家具等)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撤离外,其它物体(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线、插座、水管等)应予保留,并负责恢复原状,出租方无需作出补偿。 8.合同签订后,第一次缴纳租金费用时需交两个月的租金,其中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金,一个月的费用作为租赁房屋的押金,待租赁期满后,验收无问题后无利息一次性退还。 9.该标的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需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10.其他条件详见鲁西矿业盟鲁公司园区闲置厂房对外租赁实施方案。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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