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钢山街道岗山铺金明路物资部加油站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
围观数:232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2,476.446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1334 | 保证金: 2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邹城中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加油加气站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31至2025-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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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1334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邹城市钢山街道岗山铺金明路物资部加油站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 | 转让底价 | 2,476.446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12-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评估结果(万元) | 2,476.4462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邹城市钢山街道岗山铺金明路物资部加油站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3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资产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事项详见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保障分公司委托评估出具的中新评报字[2024]第0612号《资产评估报告》。 4、标的查看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7615856896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超期5个工作日未缴纳的,转让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邹城中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加油加气站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邹城市钢山街道岗山铺金明路 | ||
法定代表人 | 王芳 | 注册资本 | 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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