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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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891.657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783 保证金: 2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7至2024-09-09
竞价开始时间:2024-08-27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9-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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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783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1678
标的名称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报废资产 转让底价 891.657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8-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09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0-31
评估结果(万元) 891.657 备案单位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报废资产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 榆林靖边、徐州、新疆哈密市
详细信息

1、标的资产分布在榆林靖边、徐州、新疆哈密市。

2、标的资产主要为矿用机械,如:抓岩机、提升天轮、调度绞车、空压机、泵、电机、移动变电站等,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汉城东路中煤五公司二处院内、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街道林家湾村库房、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七矿。

3、标的资产参考《资产明细清单》(详见附件)。《资产明细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须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27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在标的全部移交完毕后开具专项发票。受让方须在最终实际成交金额的基础上另行支付相应税费。
2、该批资产分布在榆林靖边、徐州九里山地区、新疆阿里地区,请知悉。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现场踏勘须提前预约,联系人:龚经理,19527277780。
4、标的资产参考《资产明细清单》(详见附件)。《资产明细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须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鹏信资估报字[2024]第BBJ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存续的企业法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徐州市西北郊大孤山
法定代表人 张志伟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龚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952727778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