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所属两台50MW闲置机组装置及配套除氧、给水、升变压器等320项设备资产

围观数:1563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1,203.1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844 保证金: 3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06至2024-10-10

网上报名请点击我要购买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844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1746
标的名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所属两台50MW闲置机组装置及配套除氧、给水、升变压器等320项设备资产 转让底价 1,203.1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9-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1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上海东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1-30
评估结果(万元) 1,203.0228 备案单位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设备现状 闲置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 成新率
设备存放地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详细信息

1、标的状态:按用途全部为机器设备,总计165,682.00台(个/套/米),主要有汽轮发电机组、液力耦合器、出线间槽形铜母排、除氧器、高压加热器等,其中除资产转让清单序号1-12可以正常使用外,其他机器设备目前处于待报废状况。详情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2、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标的资产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共320项,存放至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需受让方自行拆除。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9-06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价为含税价,总价款(含税)的11%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89%开3%普票。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该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成交价款的10%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等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账户。
4、看货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7664518832。
5、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洲评报字【2024】第012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产后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受让后自身或聘请的拆除施工单位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近5年内完成过拆除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同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火电土建与安装)综合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通过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涉及登高、电焊作业的,意向受让方自身或聘请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需持有应急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拆除单位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现场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受让方需自行拆卸运输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成交价款的10%作为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等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账户。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90个工作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承诺函》(详见附件),《承诺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法定代表人 武建勇 注册资本 191647.6161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李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7664518832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