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电饭煲等资产--存放于山东省莱州市的机器设备、钢材、电子设备等资产
距结束: 11天 20时 27分 54秒
当前价格: ¥341.425 万元
报价次数:0
溢价率:0%
报价次数
报价人
报价价格(万元)
报价时间
暂无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委托方要求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且委托方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指定地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货物查找、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除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外,还应支付委托方要求的项目前期产生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咨询联系人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9、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委托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