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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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价款不低于出租标的成交价格的30%,承租方应在《房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应提供出租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先付款后使用。第2、3年租赁价款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每半年支付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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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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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须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不得转租、分租或以转租、分租的名义进行经营。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出入通道及消防通道须承租方自行协调,院内部公共设施共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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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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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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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