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大王庄镇南店子村所属老资源板栗园(西坡西沟)10年使用权
距结束: 04天 16时 05分 0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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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受让方退还保证金。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成交价的1%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破坏当前道路,需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不得外运场内渣土,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对树木进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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