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约定完成交割无误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如需动火切割等,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考虑切割、拆解、搬运成本,转让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入标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劳保护品穿戴以及进厂人员、机具、车辆须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转让方对此不定期抽查。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并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受让方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等事故。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配备必要的设备,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提货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其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标的的拆除、吊装、高处作业、切割、临时用电、运输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要求,并具有相应资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具须符合委托人要求,且不得违章操作。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在堆放待用期间,要远离疏散通道和生产设施,并做好安全措施,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临时用设备、材料用完后要及时清理;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水、电开关用完后及时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