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东区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地上建筑物
围观数:246转让底价: 520万元 | |
项目编号:JRZC210002 | 保证金: 2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1-18至202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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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RZC21000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德州市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东区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地上建筑物 | 转让底价 | 52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1-2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土地类型 | ||
地址 | |||
土地面积 | 用途 | ||
使用年限(年)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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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1-1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以物抵债方式取得的资产(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15)德中执字第42号),标的资产整体处置,不予拆分。 2、标的土地一:位于德州市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东区,土地使用者为山东港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号:001/027/0137-0,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5日,土地证号为[平国用(06)字第00259号],使用权面积8925.7平方米。 3、标的土地二:位于德州市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东区,土地使用者为山东港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号:001/027/0138-0,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5日,土地证号为[平国用(06)字第00260号],使用权面积8610平方米。 4、标的房产及地上建筑物,位于德州市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东区,房产用途包括工业厂房、办公、集体宿舍,房屋结构包括钢混、混合、砖木、框架,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港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其中8幢房产为有证房产,总建筑面为8208.1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001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002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005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348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349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350号、房权证鲁平字第G000351号、鲁房权证平字第02-00862号。 5、转让方处置的标的资产不负责清场。 6、转让方只承担标的资产自2016年12月抵债以后至资产产权变更日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不再承担标的资产的其他任何税费(包括法院裁定给转让方后转让方及原产权人应当支付的过户费用、相关税费及原产权人所欠缴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和转让方过户给买受人时转让方应当支付的过户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清场费用及原产权人所欠缴的水电等所有费用。 7.根据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意见,同意将标的资产公开拍卖。抵债资产的购买方,经核实若为原债务人或关联方的情况下,则处置价格不低于原抵债价格。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详见附件)、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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