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20-ZBC-400机器人焊接装置--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机器设备3台
围观数:665转让底价: 23.4567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10001H303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1-21至2021-02-03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1-2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2-04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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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10001H303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ST-20-ZBC-400机器人焊接装置--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机器设备3台 | 转让底价 | 23.4567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2-0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57.26688 | 备案单位 |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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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1-2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所涉及的3台机器设备。标的可整体受让,也可拆分受让。 2、机器设备包括: (1)机器人焊接装置1台,型号:ST-20-ZBC-400,生产厂家:斯图加特航空自动化(青岛)有限公司,购置日期:2019年12月31日,启用日期:2020年1月1日。 (2)机器人坡口机1台,型号M-20iA,生产厂家:斯图加特航空自动化(青岛)有限公司,购置日期:2019年12月31日,启用日期:2020年1月1日。 (3)中部槽双机器人焊接工作站1台,型号:FAUNC M-10iA-8L,生产厂家:苏州韦尔迪自动化有限公司,购置日期:2019年12月31日,启用日期:2020年1月1日。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等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鲁拓达评报字[2020]第1-038号)。 3、标的可能存在披露规格、型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机器设备可能与实物资产不完全相符、无法正常启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或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持有方、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税金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标的产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含专用);标的交易和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交易服务费、标的拆卸转运费等)和其他交费义务不明确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标的存储、看管、拆卸、装车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须至少一人出价,否则所有竞买人保证金均不退回。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有权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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