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震台2号楼5年使用权
围观数:1023转让底价: 210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0440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青岛地震台 | 挂牌起止日期:2020-11-17至2020-11-30 | 竞价开始时间:2020-11-1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0-12-01 10:30:00 |
数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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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0440 | 监测编号 | SWZC20440 |
标的名称 | 青岛地震台2号楼5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210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0-11-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1-3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青岛大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09-10 |
评估结果(万元) | 191.5048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地震局 |
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6号院内 | 出租面积 | 3104.56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5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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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1-1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的前一个月,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物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6号院内青岛地震台2号楼1-6层,建筑面积为3104.56平方米,其中:1-5层建筑面积为2750平方米(目前可用),第6层约355平方米(腾出后可用,移交后再付租金)。 2、标的物仅作为办公、商务接待、餐饮服务用途使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标的出租期限五年,租赁价格每年上涨3%。 5、标的查看联系人:白经理,联系电话:0531-86196021。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青大信(房估)字(2020)第01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首期租金足额缴纳,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条款,根据实际接受日期、接收面积计算多缴纳租金金额,从后续租金中抵扣。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其中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年租金)/12计算)作为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台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转租或分租标的房屋。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通过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星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程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名义与外界开展民商事活动,须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已自行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青岛地震台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东海中路16号甲 | ||
法定代表人 | 徐清风 | 注册资本 | 85.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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