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一)
围观数:850转让底价: 8,259.4796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0682H | 保证金: 1,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08至2022-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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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682H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703-2 |
标的名称 | 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一) | 转让底价 | 8,259.4796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9-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3-0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8,259.4796 | 备案单位 |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泰土国用(2014)第K-0029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
地址 | 泰安市高新区一天门以北 | ||
土地面积 | 107089 | 用途 | 工业用地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10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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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0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具体详见附件《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包(一)公开挂牌的说明及清单》。 2、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整包交接,与清单不符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进行多退少补,且不影响交易结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转让的房屋建筑物除生产准备车间、上装焊接车间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外,其他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均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生产准备车间、上装焊接车间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已经共同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期限2020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2日,抵押借款3000万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转让方转让该资产。 6、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7、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正信评报字(2021)第0060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查看联系人:张经理:0531-86196266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反映本申请书中所述交易条件的《资产交易合同》。除非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不得提出超出挂牌公告中披露的交易条件之外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申请,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款项或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标的物交割、签署《交割确认书》和《交易价款划转通知》的,每逾期一日,按转让价款的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应按交易保证金金额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就其余损失进行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增值税之外的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各项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项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同期挂牌项目)。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或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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