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属办公设备
围观数:1486转让底价: 6.3945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10041H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29至2021-05-14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4-29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5-17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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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10041H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属办公设备 | 转让底价 | 6.394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4-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5-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7.105 | 备案单位 |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设备存放地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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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4-29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书》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资产为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部分资产,该批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包含扫描仪1台、打印机1台、投影仪1台、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20台。 标的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18】第80号《资产评估报告》。 3、可能存在标的披露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或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割。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运行状况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5、标的咨询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13053780009。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成功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持有方或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办理交割和转运过程中所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金,均由受让方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且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挂牌结果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和身份证明赴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标的拆卸、装车及运输等,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全部拆除外运工作,否则视为放弃对剩余部分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开始装卸和运输之日起该标的物的保管、存储、运输等相关责任和风险转移至受让方,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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