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围观数:2107转让底价: 3,554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0245 | 保证金: 1,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28至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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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245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316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转让底价 | 3,55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1-04-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5-2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坤元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3,554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烟国用(2016)第10464号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 | |||||||||||||||||||||||||||
土地面积 | 37766㎡ | 用途 | 园地 | |||||||||||||||||||||||||
使用年限(年) | 已用年限(年) | 16.15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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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4-2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1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烟国用(2016)第10464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园地(02),终止日期为2054年11月7日,面积为37766.00平方米。在此土地上有无证房产(老办公室、东附房、西附房),砖木结构,建成年份1904年,建筑面积为691.48㎡,为烟台蚕丝专科学校旧址,1987年4月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10月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难以确认文物保护范围的占地面积,评估价值以烟国用(2016)第10464号证载面积进行评估。 3、标的2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证载产权人为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权证编号为烟房权证芝字第363022号,面积为3566.54平方米。 4、转让标的房屋、场地存在租赁情况。转让标的目前均为短期租赁,转让方协助通知租赁户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截至资产交割完成日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转让方提前收取的资产交割完成日之后的租金扣除水电费用后转付给受让方;资产交割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 承租者在标的1上加盖了简易彩钢瓦房,面积大约1057平方米。 5、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以上转让标的及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坤评报字[2021]第2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了解、熟知转让标的现存的租赁情况,自行负责对现有承租人进行清理,并承担据此直接或间接发生的费用,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文物保护范围、措施、审核备案等的所有规定,妥善保护好地上文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山东省汇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市芝罘区桑园路4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司融商务中心A2区5栋25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欣胜 | 注册资本 | 伍亿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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