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楼西单元101、102--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西路34号水利厅外专楼部分房屋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839转让底价: 2.79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1030807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5-24至2021-05-28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5-2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5-31 11:10:00 |
数量: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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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30807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401 |
标的名称 | 外专楼西单元101、102--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所属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西路34号水利厅外专楼部分房屋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2.79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1-05-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5-2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评估结果(万元) | 2.79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西路34号房屋 | 出租面积 | 31㎡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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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5-24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可拆分出租。 2、出租标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西路34号,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中字第085802号,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将于2021年6月30日租赁期满。 3、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4、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省水利厅 ,由山东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并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1)第3036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确定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格式文本(附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办公,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用作职工宿舍,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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