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地使用权
围观数:758转让底价: 2,02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0364 | 保证金: 6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6-08至202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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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364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441 |
标的名称 | 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2,02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06-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7-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28 |
评估结果(万元) | 2,025 | 备案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21)枣庄市不动产权第1003181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址 | 市中区长江五路西侧,谷山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永安支流南侧 | ||
土地面积 | 38495㎡ | 用途 | 工业用地(0601) |
使用年限(年) | 2020-07-01起2070-06-30止 | 已用年限(年) | 1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属于工业用地,宗地面积:38495㎡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6-0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即首期付款额为625万元),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五路西侧,谷山南路东侧,长江路北侧,永安支流南侧。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 鲁兴【2021】估字第008号《土地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即首期付款额为625万元)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中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文峰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白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0531-8619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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