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菏泽市牡丹区弘和家纺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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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7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10205 保证金: 1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25至2021-06-07
竞价开始时间:2021-04-2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6-0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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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10205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山东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菏泽市牡丹区弘和家纺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底价 75万元
挂牌日期 2021-04-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6-07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备案单位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4-25
挂牌公告期 3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截止2021年4月13日, 委托方持有的菏泽市牡丹区弘和家纺有限公司债务本金余额1273043.13元及相应的债务利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件材料,该债权根据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菏泽执字第728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申请其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该债权位于菏泽市黄河路宋庄西头。委托方于2019年5月23日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编号:SDAMC03ZQZR2019金字001号,该债权本金为1273043.00元,利息142476.00元,代垫费用21670.00元,合计1437189.00元。
      该标的所包含的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等),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标的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例如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可能存在潜在的担保人脱保事由;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5)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6)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受让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风险,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易和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受让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须至少一人出价,否则所有竞买人保证金均不退回。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购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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