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部分闲置房产(一餐厅东南大超市)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1235转让底价: 45.162246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1083203H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07至2021-09-13 | 竞价开始时间:2021-09-0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09-14 09:00:00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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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083203H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0928 |
标的名称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部分闲置房产(一餐厅东南大超市)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5.162246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1-09-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9-13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8-15 |
评估结果(万元) | 45.162246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地址 | 出租面积 | 340.86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超市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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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9-07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第2、3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资产包含3宗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承租。 2、标的房屋不得分割、转租、分租,仅作为超市经营使用,但经营内容不得包括半成品现场加工及食品加工,以及烟、酒、电吹风、热得快等出租方管理制度中明令禁止出现在校园内的所有物品。具体禁售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在租赁合同中会进一步明确。 3、一餐厅西北房间1和一餐厅西北房间2场地为之前经营业户留存现状,受让人须自行进行场地整理、装修等,费用自理。 4、一餐厅东南大超市场地目前正在被之前业户违法占用,出租方已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执行。受让方存在无法按期进场风险,所延误时间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应顺延,除此以外不再包含任何补偿条件。进场后,所有场地整理、装修等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5、标的房屋查看联系人:衣处长。联系电话:18053197121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坤信评报字[2021]第030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除以12计算),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对场地进行整理、装修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人和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担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等所有运行维护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装修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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