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信德铝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机器设备、其他资产等资产
距结束: 17天 18时 52分 3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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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以及无法办理相关转让登记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无需委托方向其提供标的销售发票,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需提交购买发票时,委托方可协助其代开发票,但代开发票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标的存在纠纷或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进行交割;如公告及评估报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交割时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委托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8.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项目最终成交金额3%交纳。
委托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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