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0102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413 |
| 标的名称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辆公务用车 | 转让底价 | 2.42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02-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8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2.42 | 备案单位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 标的状态 | 正在运作 | ||
| 机动车品牌 | 奥迪轿车 | 车牌号码 | 鲁A7G13D |
| 车架号 | LFV3A24G7C3029570 | 权证 | 370020537323 |
| 登记日期 | 2012-08-03 | 颜色 | 黑 |
| 排量(ml) | 1984 | 数量 | 1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350000 | 年检至 | 2025-08-31 |
| 详细信息 |
本次转让车辆型号为奥迪牌FV7201BACWG轿车,评估时车牌号为鲁AFG858,现车牌号已更改为鲁A7G13D;车辆生产厂家为一汽大众,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车辆行驶公里数35万公里,车辆显示行驶公里数为243186公里;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车辆正常使用中,维保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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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12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根据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2、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其他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25)第0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5、本次转让范围的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6、本次转让车辆型号为奥迪牌FV7201BACWG轿车,评估时车牌号为鲁AFG858,现车牌号已更改为鲁A7G13D;车辆生产厂家为一汽大众,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车辆行驶公里数35万公里,车辆显示行驶公里数为243186公里;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车辆正常使用中,维保正常。 7、标的车辆均现场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10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A座22楼 | ||
| 法定代表人 | 樊军 | 注册资本 | 3103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